早在2009年4月,漳州以當時3470元/㎡的平均房價,乘以1.44倍后,制定出5000元/㎡為普通商品住房與高檔商品住房的界線標準。低于這一界限的為普通商品住宅,按照1.5%的標準征收契稅,超過的為豪宅,征收3%的契稅。原則上,這一標準每半年調整一次,但3年來,房價提高,界線標準卻一直未作調整。(詳見1月9日早報A12版相關報道)
昨日,漳州市政府網站發布《關于調整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標準的通知》,漳州市普通商品住宅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提高為7000元/㎡。這也是漳州市3年來首次調整普通住宅的標準。
據了解,目前漳州的購買力需求仍以本地人為主。今年1至5月份,市區新建商品住宅均價5603元/㎡,其中,薌城區為5516元/㎡,龍文區為5050元/㎡,已經普遍超過5000元/㎡的標準。
公告中對漳州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標準調整如下:一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二是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三是實際成交價格低于7000元/㎡。這也意味著低于7000元/㎡的住宅為普通商品住宅,按照1.5%的標準征收契稅,超過7000元/㎡為豪宅標準,征收3%的契稅。
漳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新標準上調后,以一套50萬元的房子為例,購房者將可節省7500多元的契稅。
(海西地產投資網 陳誠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