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惠國土資告告字[2018]12號)
經惠安縣人民政府批準,惠安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 拍賣 方式出讓 2(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地塊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若被金融部門查明使用融資資金競標取得土地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沒收保證金。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18年03月30日 至 2018年04月19日 到 惠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獲取 拍賣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18年03月30日 至 2018年04月19日 到 惠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04月19日17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18年04月19日17時3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18年04月25日09時00分 在 惠安縣螺城鎮惠興街螺興大廈2樓 進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繳款期限
宗地出讓成交后,競得者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交地價款50%,余下成交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競買保證金可轉作受讓宗地的定金,抵作地價款)。當土地出讓溢價率超過100%,土地成交價款則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部繳清。
2、本次地塊采用“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者。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銷售平均控制價格為605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宗地成交后,以上優化出讓方式內容列入出讓地塊的《土地出讓合同》條款。
3、當土地出讓溢價超過100%的,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當土地出讓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惠安縣國土資源局辦公樓201室
聯 系 人:陳先生 楊小姐
聯系電話:0595-87328893
開戶單位:惠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惠安支行
銀行帳號:1575201014000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