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優化調整,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惠民利民、提振消費中的作用,從放寬提取時限、拓展使用場景等方面為繳存人帶來實實在在的福利。
放寬提取時限
1.放寬購房提取和提前結清貸款提取時限
原政策規定,購房提取和提前結清貸款提取,分別應從最遲取得購房有效證明材料和提前結清貸款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公積金,為了讓繳存人家庭有更充裕的時間去沉淀賬戶資金,規劃資金支取,新政策將提取時限放寬為“三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
2.新增到期自然結清貸款提取的情形
政策發布前,借款人購房貸款自然結清后,無法再申請還貸提取公積金,為進一步減輕借款人家庭資金壓力,此次新政規定,自政策發布之日起,借款人購房貸款到期自然結清的,可在結清之日起的三年之內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已償還但未提取的貸款本息和。
拓展使用場景
1.支持購買車庫(位)提取住房公積金
原政策不支持購買車庫(位)提取公積金,為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充分發揮公積金惠民利民作用,新政策規定,繳存人及其配偶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購置與所購住房同一小區的車庫(位),可從最遲取得購置車庫(位)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且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費。
2.支持更新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原政策僅支持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為響應福建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助力城市更新,新政策規定,當繳存人、配偶及其雙方父母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因城市既有住宅更新電梯的,繳存人及配偶可在更新電梯繳款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提取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出資的金額。
此次政策調整是福州落實《福建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具體實踐,通過精準對接群眾住房消費需求,讓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更直接、更有效地惠及繳存人,既為民生保障添磚加瓦,又為消費增長輸送動力,將有力激活住房市場,為福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增添新引擎。
《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
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提振消費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降成本、促消費、惠民生等方面作用,根據《福建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閩政辦〔2025〕12 號)中“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的要求,適時調整優化政策,通過拓展使用場景、提升服務效能,增強惠民實效,激活住房消費潛力。
二、主要內容
(一)購房提取時限有哪些新變化?
答:規定提取時限由“一年內”調整為“三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不含住房貸款部分)。
例1:陳先生2025年10月購買一套再交易住房,2025年12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按《通知》規定,他和配偶最遲可在2028年12月前一次性申請提取公積金,若房子總價300萬元,首付80萬元,貸款220萬元,那么夫妻雙方按購房提取不超過80萬元公積金。
(二)提前結清購房貸款的提取時限哪些新變化?
答:原提前結清購房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從結清貸款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通知》對此放寬了提取時限由“一年內”調整為“三年內”。
例2:林女士貸款購買一套房產,于2024年4月提前結清剩余貸款,結清貸款本息合計53萬元,按現政策規定,林女士及配偶王先生均未申請過提前結清貸款提取的,可在2027年4月前申請一次性提取,總額不超過53萬元。
若林女士已于2025年4月按原政策申請了提前結清貸款提取,則林女士不能按照現政策再次申請提取;但林女士的配偶王先生未申請過提前結清貸款提取,則王先生可以按現政策申請,兩人合計申請提取總額不超過53萬元。
(三)到期自然結清購房貸款的繳存人該如何提取公積金?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繳存人購房貸款到期自然結清,可在三年內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已償還,但未提取的購房貸款本息和。
例3:陳先生貸款購買一套房產,于2025年10月到期自然結清。在整個還貸期間,陳先生實際累計償還貸款本息53萬元,此前他通過還貸申請提取公積金33萬元,因陳先生的貸款是在政策發布后到期自然結清的,為此陳先生可按現政策,在2028年10月前申請還貸提取,期間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四)支持購買車庫(位)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執行?
繳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與所購住房同一小區的車庫(位),可在最遲取得購置車庫(位)有效證明材料(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證明材料或不動產權證書等,以時間最晚的材料為準)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費(不含貸款部分)。
例4.鄭先生 2025年10月在福州自家小區購買一個車庫,支付全款25萬元(無貸款),2025年10月取得車庫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證明,2025年12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按《通知》規定,他及配偶可在2028年12月前一次性提取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25萬元。
(五)更新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如何執行?
繳存人、配偶及雙方父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進行電梯更新時,繳存人及配偶在更新電梯繳款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出資的金額。職工本人及配偶因雙方父母小區更新電梯申請提取的,另提交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例5.王先生的父母在福州有一套住宅,2025年12 月該樓棟進行電梯更新,實際出資5 萬元。按《通知》規定,王先生及配偶可在2026年12月前一次性申請提取公積金支持父母住宅電梯更新,提取總額不超過5萬元。
三、執行時間認定
《通知》自2025年9月18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購買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車庫(位)的以網簽日期為準,更新電梯以繳款日期為準,網簽及繳款日期在印發之日后的,方可按照本《通知》政策執行。
四、政策咨詢方式
如對上述政策有疑問,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一)服務熱線:可撥打12345或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進行咨詢,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夏時制3:00至6:00)。
(二)線上平臺:登錄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
(http://zfgjj.fuzhou.gov.cn/ ),通過在線咨詢功能提問;也可關注“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在后臺留言咨詢。
(三)線下網點:您還能前往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窗口咨詢,管理部的地址和聯系電話可在中心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