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交通運輸局聯合海事、財政、人社和住建等部門出臺《泉州市促進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旨在通過補貼,吸引和聚集多層次航運人才扎根泉州,推動泉州航運業高質量發展。
泉州網9月26日訊(融媒體記者吳麗嬌 通訊員林燕)近日,泉州市交通運輸局聯合海事、財政、人社和住建等部門出臺《泉州市促進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旨在通過補貼,吸引和聚集多層次航運人才扎根泉州,推動泉州航運業高質量發展。《規定》自2025年9月3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規定》明確了支持對象和標準:
可享一次性生活補貼的,為我市相關院校航海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一次性通過三副或三管輪考試,在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穩定就業,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并落戶泉州的,按每人1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
可享生活補貼的,為首次新引進到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航運人才,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的無限航區船長、輪機長、大副或者大管輪發放5萬元生活補貼,無限航區二副、二管輪、三副或者三管輪發放2萬元生活補貼。
可享購房補貼的,為首次新引進到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航運人才,在泉州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無限航區船長、輪機長、大副或者大管輪提供購房補助6萬元;無限航區二副、二管輪、三副或者三管輪提供購房補助4萬元。
責任編輯:黃冬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