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晉江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晉江市G2013—21號、26—30號、36號等7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具體情況和相關要求
(一)晉江市G2013—21號
1.土地位置:位于青陽街道高霞社區,北至和平路,南至丹陽路,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76831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城鎮村及獨立工礦用地76831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辦公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商業40年、辦公5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1.0≤容積率≤2.2,建筑密度≤45%,綠地率≥15%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53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24780萬元。
8.增價幅度:100萬元的整數倍。
(二)晉江市G2013—26號
1.土地位置:梅嶺街道,世紀大道西側,梅嶺路東側,桂華路南側,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12672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水澆地968平方米,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1667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37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辦公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商業40年,辦公5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3.0≤容積率≤4.0,建筑密度≤40%,綠地率為≥15%。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50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7610萬元。
8.增價幅度:50萬元的整數倍。
(三)晉江市G2013—27號
1.土地位置:位于印刷產業基地、陶瓷東路以北,東二環路以西,大功山東路以東,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總用地面積114355平方米。其中地塊一6770平方米,地塊二7286平方米,地塊三28270平方米,地塊四36243平方米,地塊五35786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水田5785平方米,水澆地25099平方米,旱地17352平方米,園地751平方米,其他農用地30957平方米,未利用地21736平方米,其他草地2002平方米,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0673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商業4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1.0≤容積率≤2.68,20%≤建筑密度≤40%,綠地率為≥20%。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51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11830萬元。
8.增價幅度:100萬元的整數倍。
(四)晉江市G2013—28號
1.土地位置:城北片區,泉安路東側,鳳池路北側,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14611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其他農用地1929平方米,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268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辦公、居住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商業40年,辦公50年,居住7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2.0≤容積率≤4.5,15%≤建筑密度≤30%,綠地率為≥30%。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52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8770萬元。
8.增價幅度:50萬元的整數倍。
(五)晉江市G2013—29號
1.土地位置:晉江市經濟開發區五里園,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4641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國有建設用地4641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4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容積率≤8.5,建筑密度≤65%,綠地率≥10%。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45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2890萬元。
8.增價幅度:50萬元的整數倍。
(六)晉江市G2013—30號
1.土地位置:晉江市經濟開發區五里園,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15588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國有建設用地15588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不可分割銷售)。
5.土地使用年限:4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容積率≤0.97,建筑密度≤30.6%,綠地率≥20%。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46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2120萬元。
8.增價幅度:50萬元的整數倍。
(七)晉江市G2013—36號
1.土地位置:城北片區,市場路東側,具體位置及范圍見該用地規劃紅線圖。
2.土地面積:17052平方米。
3.原土地分類:水田16417平方米,其他農用地635平方米。
4.土地用途:醫療衛生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50年。
6.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1.0≤容積率≤2.5,15%≤建筑密度≤30%,綠地率為≥36%。。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晉建函〔2013〕954號文,規劃經濟技術指標應嚴格執行,不得調整。
7.起始價:1860萬元。
8.增價幅度:50萬元的整數倍。
(八)其他相關要求
1.土地競買人應自行現場實地踏勘,成交后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按現狀土地條件交地。
2.晉江市G2013—21號、26號、28號、29號地塊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晉江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在晉江市設立的除外),晉江市G2013—27號、30號、36號地塊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晉江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獨立核算企業(已在晉江市設立的除外)對用地進行開發建設,該用地開發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在晉江市交納。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并由新公司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3.晉江市G2013—21號、26號、27號、28號用地動工時限、開發建設要求和其他事宜按《晉江市G2013—21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3號)、《晉江市G2013—26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4號)、《晉江市G2013—27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5號)、《晉江市G2013—28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6號)執行,《晉江市G2013—21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3號)、《晉江市G2013—26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4號)、《晉江市G2013—27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5號)、《晉江市G2013—28號地塊出讓說明》(晉土儲〔2013〕256號)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競得人不能按時繳交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 1%。向我局繳納滯納金。逾期付款超過60日的,我局有權解除合同,取消競得人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二、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規定參加競買,只準獨立競買。此外,晉江市G2013—21號、26號、27號、28號、36號地塊競買人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晉江市G2013—21號地塊:從事建材家居專業市場開發、建設,并在國內成功運營不少于3個家居建材市場。
2.晉江市G2013—26號地塊:(1)為上海黃金交易所或上海鉆石交易所會員單位;(2)在國內投資開發不少于1個黃金珠寶市場項目。
3.晉江市G2013—27號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注冊實收資本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企業。
4.晉江市G2013—28號地塊:
(1)土地競買人需具備由工商總局2013年頒發的國家級“重合同守信用”的法人企業;(2)土地競買人須書面承諾競得土地后將企業總部遷入晉江,并使用本項目不少于5000平方米不可分割銷售的自持辦公面積作為總部辦公場所,且在競得之日起前3個完整納稅年度,年納稅額不少于3000萬元,不足部分需向市財政補齊。
5.晉江市G2013—36號地塊:因該地塊用地性質為醫療衛生用地,競買人需在報名時提供縣級以上衛生部門出具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土地競買人需繳交晉江市G2013—21號、26—30號、36號地塊競買保證金分別為4950萬元,1520萬元,2350萬元,1750萬元,570萬元,420萬元,370萬元整,未成交者的保證金可在競買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成交者的保證金轉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價款。
三、掛牌出讓的相關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報價地點:市國土資源局三樓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1月27日17時。
(三)掛牌交易期限:2014年1月20日9時至2014年1月29日17時整。
(四)接受掛牌報價時間:掛牌交易期間9時至11時,15時至17時。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7日,到我局三樓土地利用管理科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六、報名和實地踏勘
(一)有意參與競買者須于2014年1月27日17時前,法人競買的攜帶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個人競買的攜帶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等,委托代理時,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向我局提交競買申請書及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用外匯支付競買保證金的,須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折算。
(二)實地踏勘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 27日,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聯系。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有關事宜,可直接與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聯系。
八、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晉江市國土資源局
地 址:晉江市青陽迎賓路
咨詢電話:0595-85665625
傳 真:0595-85665335
聯 系 人:曲先生、邱先生、佘先生
2013年12月31日
(海西地產網 林曉軍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