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晉江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分別出讓晉江市GY2014—57號至60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基本情況和土地使用綜合條件(見附表1)
二、掛牌出讓起始價和增價幅度(見附表2)
三、其他相關要求
(一)交地方式為我局按現(xiàn)狀土地條件交地。
(二)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晉江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設立獨立核算企業(yè)(已在晉江市設立的除外)對用地進行建設,用地建設所產(chǎn)生的稅費必須在晉江市交納,并由該企業(y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我局領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12個月之內(nèi)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guī)劃(建設)許可、使用林地審核、環(huán)境評價、工商注冊等相關手續(xù),并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掛牌成交價款即該地塊的總地價,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土地出讓價款。成交價款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四、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依照規(guī)定參加競買,只準獨立競買。
(二)上述4宗地塊的競買保證金均為3萬元/畝(折45元/平方米),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8日17時(須到賬)。未成交者的保證金可在競買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退還(不計利息),成交者的保證金轉(zhuǎn)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價款。
五、掛牌出讓的相關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報價地點:市國土資源局三樓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10月28日17時。
(三)掛牌交易期限:2014年10月20日9時至2014年10月30日17時整。
(四)接受掛牌報價時間:掛牌交易期間9時至11時,15時至17時。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4年10月28日前,到我局三樓土地利用管理科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八、報名和實地踏勘
(一)有意參與競買者須于2014年10月28日17時前,法人競買的攜帶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經(jīng)公證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個人競買的攜帶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經(jīng)公證的復印件)等,委托代理時,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或經(jīng)公證的復印件),向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提交競買申請書及競買保證金存款憑證,并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用外匯支付保證金的,須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折算。
(二)實地踏勘時間為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zhí)崆芭c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聯(lián)系。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有關事宜,可直接與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聯(lián)系。
十、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福建省晉江市國土資源局
地 址:福建省晉江市青陽迎
賓路
咨詢電話:0595—85665625
傳 真:0595—85665335
聯(lián) 系 人:陳先生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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