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區2幅地塊將拍位于豐澤城東板塊拍賣時間:10月21日9:00▼
豐2025-9號地塊
土地位置:豐澤區城東街道,老君大道西南側
土地面積:61946平方米(折合92.92畝)
建筑面積:80529.8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城鎮住宅(二類城鎮住宅)、城鎮社區服務設施70年,商業服務業-商業、商務金融40年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1.0以上1.3以下,建筑密度26%以下,綠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45米以下
拍賣起叫價:74400萬元
起拍樓面價:9239元/平方米
限價:豐2025-9號地塊不設住宅最高銷售限價,由競得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該項目商品房上市銷售時,應執行國家及地方房地產有關政策,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教育配套:豐2025-9號地塊東南側約300米已規劃在建泉州市第九中學城東校區,東南側約400米已建設泉州市豐澤區東星實驗小學。關于學區劃分事宜,需待當年度片區摸底生源數,并結合新建學校投用情況后確定,具體以當年度豐澤區的招生政策為準。
其他:豐2025-9號地塊商業建筑、辦公建筑為可分割且最小分割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
<關于東星板塊>
泉州東星片區位于泉州市中心東南部,是城東板塊的門戶位置,亦是連接老城區、東海核心區及臺商投資區的樞紐地帶,是市區進入城東的“第一站”。
地塊位于老君大道旁,且臨近豐澤市區,交通優勢明顯;毗鄰大坪山、桃花山公園,生態優勢明顯,自然景觀豐富。且該地塊與泉州交發項目,同屬于市區難得的低密地塊,具備做低密高端改善盤的素質。
隨著周邊房地產開發加速,優質項目匯聚,人氣攀升,居住舒適度和品質逐步提升。目前,中駿云禧、融創宸東壹號均已交房,國貿天琴樾、城建水墨云璟、中海臻如府等項目在售中,泉州交發低密項目尚未入市。
豐2025-25號地塊
土地位置:豐澤區城東街道和洛江區萬安街道交界處
土地面積:50552平方米(約75.82畝)
建筑面積:136490.4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城鎮住宅(二類城鎮住宅)、城鎮社區服務設施70年,商業服務業-商業4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教育(幼兒園)50年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1.0以上2.7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下,綠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
拍賣起叫價:42000萬元
起拍樓面價:3077元/平方米
其他:豐2025-25號地塊競得人應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簽訂該地塊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定向定價商品房住宅由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全部代購,其中約78360平方米定向定價商品房代購單價為8346元/平方米,約48415平方米定向定價商品房代購單價為6201元/平方米,具體面積安排詳見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
地下室停車位代購單價為12萬元/個,代購車位不少于400個非人防標準車位(代購車位位置應由代購單位優先進行選擇),其余剩余車位需待完成全部安置后方可對外銷售。
代購商業建筑面積約3000平方米,代購單價為10000元/平方米,可分割安置、銷售,且最小分割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該宗地代購的住宅建筑、商業建筑須按《金鳳嶼片區(萬安)地塊三建筑方案設計》進行設計,最終以有權單位審定的方案為準。
<出讓公告>▼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
豐2025-9號、豐2025-25號地塊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泉自然資告字〔2025〕14號)
經泉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拍賣出讓泉州市中心市區統管區2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二)相關要求說明
1.上述地塊競買申請人須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
2.豐2025-9號地塊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社區管理服務用房、醫療服務站、居家養老服務站等設施[具體規劃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23-59號儲備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5〕216號)],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應相對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眾使用的地方,與項目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建成后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有權機構。
3.豐2025-25號地塊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幼兒園、社區管理服務用房、社區醫療服務站、居家養老服務站等設施[具體規劃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18-9號儲備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5〕189號)],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應相對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眾使用的地方,與項目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建成后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有權機構。
4.豐2025-9號地塊不設住宅最高銷售限價,由競得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該項目商品房上市銷售時,應執行國家及地方房地產有關政策,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5.豐2025-9號地塊商業建筑、辦公建筑為可分割且最小分割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
6.豐2025-25號地塊競得人應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簽訂該地塊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定向定價商品房住宅由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全部代購,其中約78360平方米定向定價商品房代購單價為8346元/平方米,約48415平方米定向定價商品房代購單價為6201元/平方米,具體面積安排詳見定向定價商品房履約協議。地下室停車位代購單價為12萬元/個,代購車位不少于400個非人防標準車位(代購車位位置應由代購單位優先進行選擇),其余剩余車位需待完成全部安置后方可對外銷售。代購商業建筑面積約3000平方米,代購單價為10000元/平方米,可分割安置、銷售,且最小分割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該宗地代購的住宅建筑、商業建筑須按《金鳳嶼片區(萬安)地塊三建筑方案設計》進行設計,最終以有權單位審定的方案為準。
7.豐2025-9號地塊東南側約300米已規劃在建泉州市第九中學城東校區,東南側約400米已建設泉州市豐澤區東星實驗小學。關于學區劃分事宜,需待當年度片區摸底生源數,并結合新建學校投用情況后確定,具體以當年度豐澤區的招生政策為準。
8.豐2025-25號地塊配建幼兒園裝修標準按室內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室外不低于11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建設,且具體裝修方案應與豐澤區教育局協商一致,經驗收合格后再移交豐澤區教育局。
9.豐2025-9號地塊的可銷售房源應全部按程序辦理預(現)售手續并向社會銷售。嚴禁采取“以房抵債”、股東或特定群體壟斷房源、辦理自有產權等方式逃避銷售,否則住建部門不予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
10.上述地塊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競買保證金,以及如競得該地塊,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均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股東違規提供的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融資便利,不是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是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是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事項的承諾書及《商品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成交價款來源情況申報表》,并主動配合出讓人及組織方進行資金審查。若競買人資金來源未通過審查的,同意出讓人或組織方取消競買資格,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若競買人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并解除,已繳納的土地出讓價款不予退還。
11.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2023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23〕11號)要求,上述地塊充電樁車位配建比例不低于50%。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部門關于規范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泉建規〔2023〕3號)要求,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含低壓電纜、電纜分支箱、計量表箱)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求。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24〕17號)要求,嚴格新建居住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納入項目配套。
12.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三部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通知》(泉建規〔2022〕3號)要求,上述地塊的裝配式建筑應占新建建筑面積40%以上。
13.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上述地塊的建筑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14.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號)要求,上述地塊開發建設應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設品質提升事項》。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符合競買申請人條件的,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列入福建省惡意逃廢債務失信行為人“黑名單”的企業、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與同一宗地的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設保留價。
四、報名與實地踏勘
(一)拍賣地塊的有關文件,可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450室購買索取,電話:0595-22189025。
(二)競買人須在2025年10月20日17時前(工作日)攜帶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或授權委托書、已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及其他相關要求材料等,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450室辦理報名手續。電話:0595-22189025。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0日17時前(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經審查,競買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在報名結束后確認其競買資格,發給《競買資格確認書》。
(三)拍賣地塊踏勘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1日。需由我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0595-22769012。
五、拍賣時間與地點
拍賣時間:2025年10月21日9:00。
拍賣地點:泉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東海大廈)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塊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成交價總額50%的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2個月內交清。
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成交價款,不能按時支付成交價款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未支付成交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競得人無權要求退還定金。
七、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清成交價款。新成立的公司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由我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八、開工、竣工時間
上述地塊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并在開工后3年內竣工。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但不超過一年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履約。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未竣工計容建筑面積對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1‰的違約金。
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文件。
十、注意事項
競買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活動開始日以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局自然資源利用管理科咨詢,咨詢電話:0595-22189025、0595-22769012,傳真:0595-22769915,網址:http://zyghj.quanzhou.gov.cn。
十一、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