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信用中國(福建福州)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福州丹陽貝里蟹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被罰23017.80元。
法人代表人姓名:陳明貴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22MA2YQT1T63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連城綜罰決字﹝2025﹞3-032號
違法行為類型: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處罰決定日期:2025-10-16
處罰內容:1、責令2026年3月31日前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2、處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1.5倍罰款,即15345.20元×1.5=23017.80元。
罰款金額 (萬元):2.302
違法事實:福州丹陽貝里蟹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未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在丹陽鎮新洋村“屏風”山場(貝里蟹谷)建設鐵皮廠房及附屬場地,涉嫌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司法鑒定:被占用并毀壞林地位于丹陽鎮新洋村000-05-020小班范圍內,生態公益林林地面積為1544平方米(折2.316畝),恢復植被和林業生產條件所需費用共計人民幣15345.20元。
處罰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及《連江縣林業行政執法常見處罰事項處罰裁量基準》LJ-CF-01(裁量檔次:一般)規定
處罰機關:連江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350122MB096126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