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為實施泉州市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金鯉大道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一)征地范圍:項目擬征收土地面積約4.4公頃,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擬用于金鯉大道項目建設,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運輸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擬用地位于金龍街道后坑社區、古店社區,浮橋街道坂頭社區、新步社區、仙景社區,本項目擬于2022年12月26日起由鯉城區金龍街道、浮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二、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栽、搶種等,一律不予賠償。
(二)本公告公告期為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即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
(三)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實施征地單位為金龍街道、浮橋街道辦事處,我區委托金龍街道、浮橋街道辦事處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協議等相關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四)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