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州、龍巖、寧德
住房公積金政策有調整
一起來看——
福州
日前,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推出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委托還貸線上辦理服務。此前,中心已實現以上9家貸款承辦銀行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委托還貸業務,不過,繳存人還需持相關材料至就近公積金窗口才能辦理業務。如今,繳存人線上即可辦理此項業務。
具體渠道、流程及注意事項
↓↓↓
1、具體渠道: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e福州app、閩政通app、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微信小程序
2、具體流程:(以微信公眾號為例)
(1)委托還貸簽約(由主借款人申請辦理)
①登錄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辦事大廳”——選擇“全部服務”——點擊“沖還貸業務”
②選擇“純商貸沖還貸簽約”——閱讀“簽約服務說明”——點擊“確認”
③選擇“貸款銀行”——填寫“商業貸款賬號”——“簽約賬戶信息”點擊“添加”公積金賬戶(有補貼戶需重復此步驟)——賬戶添加完畢確認無誤,點擊“提交”
(2)委托還貸變更(主借款人配偶或主借款人可通過“添加”或“作廢”公積金或補貼賬戶完成增員或減員操作)
選擇“純商貸沖還貸變更”——簽約賬戶信息”通過“添加”或“作廢”,在“簽約賬戶信息”列表中選擇公積金賬戶,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
3、注意事項
(1)繳存人當月簽約委托還貸后,次月起開始報賬。簽約當月仍需繳存人按時還款,報賬方式實行“一月三沖”,分別于次月5日、15日、25日進行報賬,報賬金額(不超過上月還款金額且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自動轉入約定的還款卡。
(2)線上申請時,需主借款人先完成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委托還貸業務簽約,主借款人配偶通過變更方式進行簽約。
(3)該筆貸款以往已申請過沖還貸簽約且撤銷的,后續重新申請簽約的需至柜面辦理。
龍巖
近日,《龍巖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正式落地,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
龍巖市靈活就業人員
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
(上下滑動查看)
一、靈活就業人員繳交公積金條件
年滿16周歲且未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以非全日制、個體經營、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信用狀況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各類人員。臺港澳人員和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以按本細則相關規定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二、繳存有關事項
(一)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應與中心簽訂《龍巖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協議書》(以下簡稱《繳存使用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中心為靈活就業人員開設個人繳存賬戶,實行一人一戶制。
(二)靈活就業人員線下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業務,應持以下材料向具備承辦條件的受委托銀行業務部門提交開戶繳存申請: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靈活就業人員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時應提供真實有效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為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申請人為臺灣居民的,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申請人為外國公民的,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提供在受托銀行開設的用于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銀行一類借記卡
受托銀行業務部門審核通過靈活就業人員提交的開戶繳存申請后,由靈活就業人員簽訂《繳存使用協議》,并為靈活就業人員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
(三)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線上渠道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繳存業務,經身份實名認證后填報開戶申請信息并簽訂《繳存使用協議》。
(四)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信息或已關聯的銀行卡信息等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信息變更。
(五)靈活就業人員繳存采用按月托收代扣模式或自主靈活繳存模式,允許兩種模式相結合。按月托收代扣模式每月代扣不超過一次,自主靈活繳存模式每月繳存次數不限,單次繳存最低金額為月繳存額下限,每月繳存總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
繳存采用按月托收代扣模式的,應將繳存資金按時足額存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卡賬戶,受托銀行按照《繳存使用協議》每月1—25日之間從指定的個人銀行卡賬戶劃扣并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由于約定銀行卡金額不足無法足額繳存當月住房公積金的不進行劃扣。如遇扣劃時間調整,以中心公布為準。
繳存采用自主靈活繳存模式的,可通過線上渠道自助辦理。
每月應至少繳存一次,否則當月視同斷繳。
(六)靈活就業人員轉為單位繳存職工,或單位繳存職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可以轉移合并。中心對個人在靈活就業期間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靈繳公積金”)和個人在單位就業期間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在職公積金”)做出區分登記。由異地轉入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注明靈活繳存信息的,記入“靈繳公積金”;未注明靈活繳存信息的,記入“在職公積金”。
(七)靈活就業人員在中心繳存賬戶被凍結的,不能辦理轉出業務。
(八)靈活就業人員個人公積金賬戶可依個人申請封存,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貼息貸款的不得申請賬戶封存停繳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個人公積金賬戶封存后可依個人申請重新啟封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時間自賬戶啟封并恢復繳存當月重新計算。
(九)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自開立之日起6個月內未完成首筆繳存且賬戶余額為零的自動銷戶。靈活就業人員家庭名下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貼息貸款的,可依個人申請銷戶。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銷戶的,自銷戶之日起滿六個月后方能再次申請繳存。
三、提取有關事項
(一)靈活就業人員名下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貼息貸款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靈繳公積金”可以自由提取;“在職公積金”在轉入滿6個月前仍應參照執行在職職工提取管理政策,轉入滿6個月后可以自由提取。
靈活就業人員家庭名下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貼息貸款的,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只能用于償還該筆貸款,可申請按年沖本金,也可申請逐月沖還貸。
同等提取條件下優先提取“在職公積金”。
(二)靈活就業人員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由繼承人、受遺贈人或權益代理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資金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名下一類銀行儲蓄卡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提供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遺贈等公證證明或人民法院判決繼承或遺贈的生效法律文書。
提取資金轉入靈活就業人員名下一類銀行儲蓄卡的或提取金額小于一萬元(含)人民幣的,申請人提供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關系證明,可免于提交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
四、貸款有關事項
(一)靈活就業人員已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國家及本市公積金政策規定的,可向房產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含組合貸款,下同)。
(二)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須按要求確定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所有借款申請人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均須符合公積金中心政策規定的申請條件。
(三)貸款額度和借款申請人的購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總額合計不超過住房總價款。貸款的可貸額度按以下計算的最低值核定:
按繳存水平計算
個人貸款額度測算公式: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貸款前6個月公積金賬戶日均賬戶余額規定倍數存貸系數。
公積金賬戶日均賬戶余額=每日賬戶余額之和/繳存日數
“規定倍數”為20;
“存貸系數”實行“多繳多貸,長繳多貸”的原則,繳存時間滿6個月未滿12個月的,存貸系數為1;繳存時間滿12個月未滿24個月的,存貸系數為1.5;繳存時間滿24個月及以上的,存貸系數為2。
“規定倍數”、“存貸系數”如有調整另行公布。
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成員應按個人實際繳存類別,分別選擇靈活就業人員或單位繳存職工(按繳存水平計算)相對應的貸款額度測算公式測算個人貸款額度,再合并測算該筆貸款的貸款額度。
2.按用途和價款計算
按總房價減去首付款計算。首付款指在申請貸款時實際已支付的房價款,應不低于最低首付款(按現行最低首付比例規定計算)。
總房價認定標準如下: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價格為依據;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以合同價格、計稅價格、評估價格三者取最低值;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價值以竣工決算價、評估報告或受托銀行出具的房屋價值確認函價格取其低認定。
3.按貸款最高限額計算
貸款最高限額參照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執行。借款申請人僅有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參照執行單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規定;借款申請人有二人及以上符合貸款條件的,參照執行雙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規定。
(四)借款申請人家庭申請的該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月應還款額與本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項負債應還款額之和,占借款申請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60%以內。
月收入=借款申請人貸款前6個月公積金賬戶日均賬戶余額/繳存比例
(五)貸款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申報材料、貸款程序等均按照公積金中心政策規定執行。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規定執行。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7日
寧德
據閩東日報消息,寧德市二手房首付款“預付制”政策再升級,在原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基礎上,加入中國銀行、興業銀行、農商銀行、中信銀行四大金融機構,繳存職工用公積金直抵首付的銀行選擇更豐富。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條件的職工及配偶可直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充抵二手房首付款,不用再拆借資金。公積金全額轉入銀行托管賬戶,產權過戶后自動劃給賣方,交易終止則原路退回公積金賬戶,全程閉環監管,杜絕挪用風險。此外,辦理貸款時同步申請首付提取,無需重復跑腿,流程高效省心。購房職工只要滿足在寧德行政區域內購買二手房;擬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或純商貸;攜帶買賣合同、首付款資金托管協議、銀行繳款通知書、身份證件等材料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