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中心市區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5〕3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5〕8號)精神,學校將進行2025年秋季一年級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招生計劃▶
開元校區:360人
大興校區:315人
◀招生服務范圍▶
開元校區:東至:廣平倉單號1-31號,南俊新街A區1-5號樓,B區1-6號樓,東街10號區以西。南至:東街雙號2-146號,西街雙號2-52號以北。西至:新街雙號延伸至后孝悌巷單號以東。北至:愛國路單號1-11號至縣后街拐米倉巷1-11號(含米倉小區)以南。
大興校區:東海大街以東,濱海街以南,豐海路以北,府西路以西的住宅區。
◀招生對象▶
符合條件的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招生及報名登記(申請)辦法▶
1.優先招收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以下簡稱“三一致”對象)。具體條件:(1)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2)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它形式取得房產的,下同),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下同)。
2.戶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其中,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集體戶適齡兒童,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報名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證明材料,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持有房產的還要提供住房產權證明。
3.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適齡兒童、華僑適齡子女(中國籍)及外籍學生申請入學,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由其監護人按要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學校接收。⑴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學校接收。其中:①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市、區教育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②其父親(母親)為中心市區戶籍的,如果其父親(母親)在中心市區有房產(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并實際共同居住,在房產所在地安排入學;如果其父親(母親)在中心市區沒有房產(或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不超過50%),由其父親(母親)戶籍地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⑵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適齡子女,因家長在泉州購房置業或工作等需隨父親(母親)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區小學就讀的,由監護人按要求向學;蚪逃姓鞴懿块T提出申請,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內公辦小學就近入讀。⑶華僑子女(中國籍)申請在中心市區就讀小學的,向國內監護人戶籍地所屬片區的小學提出申請,視同本地戶籍居民子女辦理入學手續。⑷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市小學就讀的,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號)的有關規定辦理。報名須提供居住和戶籍、適齡兒童有效身份證明、監護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及工商登記注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泉購置房產的應提供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填寫相關入學申請表(詳見《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附件4)。
4.符合泉州市認定的第一至第四層次人才子女,以及第一、二層次人才孫輩(含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等省級人才政策覆蓋對象),申請到學校入學,于6月6日-6月28日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信息平臺,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進行網上申報,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并結合高層次人才意愿等協調安排學校接收入學。
5.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營龍頭企業培優扶強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4〕9號)等文件有關教育優待條件的適齡兒童申請到學校入學,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6.符合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教育優待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申請入學,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辦理。
7.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符合“長幼隨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報名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證明材料,填寫《泉州市直小學“長幼隨學”入學申請表》(詳見《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附件3),于6月26日-6月27日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線下提出申請。辦理地點:開元校區懷晟樓3樓教導處。
8.上述各類型招生對象均需于7月1日-7月4日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市直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網上報名。
9.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后有剩余學位的情況下,可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招收部分以下對象:⑴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一致,但不符合“三一致”其它條件的對象。具體要求: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⑵其它市直小學因學位不足而未錄取的“三一致”對象。
◀具體時間安排▶
1.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信息平臺辦理。
2.6月26日-6月27日,符合“長幼隨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申請: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線下提出申請。辦理地點:開元校區懷晟樓3樓教導處。
3.7月1日-7月4日,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
4.7月5日,學校設有線下便民咨詢服務:網上報名出現異常等情況,家長可攜帶材料到學校具體咨詢。
5.7月18日,公布網上初審結果,家長可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查看初審結果。
6.7月25日前,學校公布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及政策照顧等對象錄取結果。
7.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線下便民咨詢服務▶
家長進行網上報名登記若出現異常情況,可到學校具體咨詢。若網上報名登記無異常,則不必到校咨詢。
1.咨詢時間:7月5日上午8:30-11:30。
2.咨詢地點:泉州市實驗小學拓穎樓一樓教室。
3.攜帶材料:戶籍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需復印戶主、家長、學齡兒童相關頁碼信息),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如辦理抵押貸款的請出示由行政服務中心出具的抵押證明原件及房產證復印件)。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適齡兒童、華僑適齡子女(中國籍)及外籍學生申請入學,須提供相關入學申請表(詳見《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附件4,可A4紙打印,提前填寫)及相關證明材料。
4.注意事項:每位適齡兒童只能由一位家長代表到校咨詢,進入校園時,有序地進行咨詢和報名,保持校園整潔。
◀溫馨提示▶
1.敬請家長仔細閱讀招生通告,按時完成網上登記,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
2.凡提供假戶口簿、假身份證、假產權證等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請入學就讀資格,并報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3.招生工作按上級規定執行,招生文件發布在學校網站(https://www.qzsx.com)“校務公開/招生工作”欄中,家長也可點擊下方“閱讀原文”轉自泉州市教育局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學校招生人員都應遵守廉潔招生的要求,家長切莫相信“托人”或“打點”交費的謊言,謹防上當受騙。
4.學校招生期間設置招生咨詢服務電話:0595-28987029、0595-28987091;監督舉報電話:0595-28987025、0595-28987097;電子信箱:泉州實驗小學網站(www.qzsx.com)校長書記信箱。
5.掃碼關注泉州市實驗小學微信公眾號,了解更多學校信息。
泉州市實驗小學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