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客運北站地塊在掛牌出讓期間,有競買申請人對公告中的部分條款提出異議。為體現公平、公正原則,經洛江區政府同意,決定中止泉州客運北站地塊掛牌出讓工作。在掛牌出讓公告期間,已繳交的競買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我局將在本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 特此公告。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洛江分局 2013年2月28日
(海西地產網 陳煜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