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讓不少房地產企業獲利不菲,但由此而來的是,一些企業卻不愿意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千方百計逃稅。昨日,廈門市地稅稽查部門正式曝光廈門同安祥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順公司)偷稅案,認定其偷稅,應補繳稅費1704.25萬元,加收滯納金33.33萬元,并處罰款1172.93萬元,合計2910.51萬元。由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該公司已被列入廈門市地稅部門稅收“黑名單”,同時已由公安機關介入追究刑事責任。
法人玩失蹤
據悉,2013年8月,祥順公司在項目尾盤銷售完畢之后,并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費。隨后,地稅管征部門書面通知其申報納稅,發出去的通知石沉大海。
經過進一步確認,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經失蹤,案件隨即移交地稅稽查部門處理。稽查人員按法定程序對祥順公司實施稅務稽查,先從其房產銷售審批資料入手,發現祥順公司在此期間共銷售車位124個,店面19個,銷售總金額6289.15萬元,但卻不見繳納稅款的任何記錄。稽查人員初步判斷該公司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稅款的涉稅違法行為。
偷稅證據確鑿
經過深入調查,同安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認定祥順公司在2013年8、9月銷售不動產6289.15萬元,未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書面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
根據相關規定,應追繳各項稅費1704.25萬元,加收滯納金33.33萬元,其中,對該公司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的偷稅行為,處不繳的稅款1倍的罰款1172.93萬元,合計2910.51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有關規定,祥順公司已涉嫌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涉稅違法不再補了就過,罰了就行。被公告當事人在納稅信用級別、出入境、擔任企業職務等方面都將被設限。”廈門市稽查局的工作人員說。
房企常見繳稅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的納稅環節與應繳稅種較多,在涉稅問題上經常表現為:一是取得土地有關的經濟利益未申報繳納契稅;二是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繳納不足;三是在銷售不動產環節,不記或少記預收賬款,隱瞞銷售(營業)收入。
(海西地產網 張喵喵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