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南安市人民政府批準,南安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兩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時間:2018年7月5日上午9:30
地點:南安市交通大廈附屬樓二樓會議室
其他相關要求及說明:
(一)2017P13號地塊:1. 用地建筑面積控制:(1)居住用地+商業(yè)用地計容總建筑面積:107522平方米<S≤139778平方米,其中計容商業(yè)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商業(yè)用地計容總建筑面積的5%,即不得大于6988平方米;(2)幼兒園用地計容建筑面積:S≥2808平方米。2. 拍賣出讓地塊用地范圍、規(guī)劃設計條件,詳見南規(guī)〔2017〕61號文及相關規(guī)劃紅線圖。
。ǘ2018P04號地塊:1. 計容總建筑面積:1332平方米<S≤2930.4平方米,其中計容商業(yè)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計容總建筑面積的8%,即不得大于234平方米。2. 拍賣出讓地塊用地范圍、規(guī)劃設計條件,詳見南規(guī)〔2017〕113號文及相關規(guī)劃紅線圖。
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活動。申請人只可單獨競買,不得聯合競買。
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并提交競得后用于交納土地出讓價款的資金不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的承諾書。
南安市國土資源局將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17〕151號)相關規(guī)定,對競買人繳交的競買保證金和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通過征詢人民銀行、銀監(jiān)、金融管理部門等金融監(jiān)管機構對資金合規(guī)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上述資金來源屬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guī)定。南安市國土資源局將視不同情形進行如下處置:1.若繳交的競買保證金違反競買規(guī)定。南安市國土資源局將不予確認競買人資格,并列入購地資金來源負面清單。2.若繳交的土地出讓金違反競買規(guī)定,南安市國土資源局將依法取消競得人資格,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且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并列入購地資金來源負面清單。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不設定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ㄒ唬2017P13號地塊:本地塊采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130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
。ǘ2018P04號地塊:本地塊采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85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17時(工作日),到南安市溪美工商所六樓土地儲備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8日17時(工作日),到南安市溪美工商所六樓土地儲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28日16:00時(須到帳)。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8年7月4日12:0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報名截止時,經資格審查,若有宗地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少于3人的,則取消該宗地塊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18年7月5日9:30時在南安市交通大廈附屬樓二樓會議室舉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項
。ㄒ唬┩恋爻山缓螅偟萌死U交的競買保證金中相當于土地成交價款的20%部分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競買保證金數額超出土地成交價款的20%的余額部分和定金抵作第一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如競買保證金不足土地成交價款的20%,則競買保證金全部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定金抵作第一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二)2017P13號地塊競得人在競得土地并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須另行繳交相當于土地拍賣起拍價10%的項目建設保證金,如未按時繳交的,每日收取遲延繳交項目建設保證金金額1‰的違約金。延期繳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不能繳交項目建設保證金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定金。
(三)2018P04號地塊競得人在競得該地塊并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須另行繳交相當于土地拍賣起始價10%的項目建設保證金(可以銀行匯款或銀行保函的方式繳納),如未按時繳交或提供銀行保函的,每日收取遲延繳交項目建設保證金金額1‰的違約金。延期繳款或提供銀行保函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不能繳交項目建設保證金或提供銀行保函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定金。提供銀行保函的,保函的保證期限應不少于18個月(自土地交地之日起算),并承諾若競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開工的,由出具保函的銀行將項目建設保證金轉入出讓人指定銀行賬戶。
(四)受讓人在競得2017P13號地塊后,應按照《南安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關于印發(fā)〈南安市體育中心片區(qū)F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南規(guī)〔2017〕61號﹚無償代建幼兒園,幼兒園建設應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建設標準、抗震設計規(guī)范、驗收標準等要求進行設計、建設、驗收,確保配套幼兒園的建筑質量,本幼兒園項目須在本項目動工之日起36個月內建成通過驗收交付給市教育局,并負責將房產證和土地證辦理至市教育局名下,幼兒園建設成本及辦證所需稅費由地塊競得者全部承擔,同時做好相關手續(xù)和資料的交接工作。對于取得土地開發(fā)權后未按規(guī)定期限建造幼兒園的,規(guī)劃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條件核實,建設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國土、房管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五)競買申請人競得2017P13號地塊后進行開發(fā)建設應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加快推進居家社區(qū)養(yǎng)老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17〕119號)規(guī)定按照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yǎng)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政府統(tǒng)籌使用。
。┩恋爻鲎屢鐑r率超過100%且不到200%的,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后受讓人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受讓人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ㄆ撸└傎I申請人競得土地后進行開發(fā)建設應根據《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南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13〕40號)規(guī)定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
(八)競買申請人競得地塊后進行開發(fā)建設應根據《泉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泉州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轉發(f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zhí)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泉建科〔2017〕47號)規(guī)定執(zhí)行綠色建筑標準。
。ň牛└偟萌藨斣陧椖块_工、竣工時,向南安市國土資源局書面申報;對不執(zhí)行申報制度的,要向社會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購買活動,并作相應的信譽記錄。
。ㄊ└傎I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南安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立公司(競得人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南安設立的除外)對該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本地塊開發(fā)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按規(guī)定在南安市繳納。競得人應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并由新公司直接與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補充協(xié)議。
八、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他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 吳先生 戴先生
聯系電話:0595—86380268
南安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