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參洋片區D(E-02-20)地塊-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安自然資告字〔2019〕21號
經安溪縣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1.出讓價格不含契稅、印花稅等稅費及公證費。
2.現狀為“凈地”,以現狀土地提供給競得人進行開發建設。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參與競買。競買申請人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含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金)來源屬于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融資資金指銀行貸款、債權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若被金融監管機構認定使用融資資金競標取得土地的,取消競得資格并沒收保證金;競買人應同時承諾競得后其商品房預售價格接受政府調控。
三、報名申請時間
(一)競買申請人可于報名截止前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0層2010室索取拍賣出讓文件(含競買須知等)。
(二)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9日至7月29日17時工作時間。
四、拍賣會舉行時間、地點
拍賣時間:2019年7月30日17時。
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19層1913室。
五、其他事項
(一)應根據安溪縣住建局《關于安溪縣參洋片區D(E-02-20)地塊-2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安建〔2019〕190號)進行設計和建設,其中裝配式建筑面積需達到20%以上,住宅建筑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二)應按規劃設計條件要求配套設置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其中應獨立設置幼兒園,用地面積2700㎡以上,建筑面積2500㎡以上,班數不小于6班,且幼兒園應無償移交給安溪縣教育局統籌使用,土地和房屋產權歸安溪縣教育局所有,費稅由開發商負責;地塊濱溪界面退讓空間作為公共開放空間,建筑退讓空間內不宜設置實體圍墻及停車位;沿二環路應預留16.5米空間作為綠地,并按城市管理局要求做好二環路的綠化景觀設計和建設。
(三)競買申請人須于報名截止前將競買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須到賬),并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8號窗口開具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再到6號樓B幢20層2010室辦理報名手續;到報名截止時,如報名人數只有一人,則取消本次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四)競買人擬在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等內容。在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由我局與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簽訂補充合同。
(五)本次采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進行公開拍賣,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為8664元/㎡,若項目進行精裝修,精裝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元/㎡,精裝方案應提前報住建主管部門批準,實施精裝的商品住房預售備案均價均予以增加2000元/㎡以內。
(六)本次出讓設有政府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須不低于政府保留價)確定競得人。
(七)競得人應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如土地拍賣溢價率超過100%的,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土地出讓價款逾期繳納的,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違約金。
(八)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建設周期為3年。
(九)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含競買須知等)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十)繳交競買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安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安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
賬 號: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一)聯系人、聯系電話:王先生:0595-23234662 13860736265
白先生:15260840218(十二)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安溪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