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市住建局、民政局聯(lián)合出臺《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或更名辦事指南》(泉建規(guī)〔2024〕9號,以下簡稱“《辦事指南》”),旨在做好我市住宅區(qū)、樓宇的命名或更名事項的申請、審批和備案等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宅區(qū)、樓宇的命名或更名管理。
《辦事指南》明確了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或更名辦理的適用范圍,辦理依據(jù),受理單位,受理對象,受理條件,許可條件,辦理方式,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程序,住宅區(qū)、樓宇名稱規(guī)定,審批內容,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與依據(jù),行政救濟的途徑和方式,業(yè)務咨詢電話,申請材料下載途徑等。具體如下:
01審批依據(jù)與范圍
根據(jù)《地名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六款規(guī)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qū)、樓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征求同級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后批準”。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或更名,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掇k事指南》適用于泉州市統(tǒng)管區(qū)(鯉城區(qū)、豐澤區(qū)、洛江區(qū)、泉州臺商投資區(qū))和泉州開發(fā)區(qū)的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或更名的辦理,其他縣(市、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
02住宅區(qū)、樓宇命(更)名規(guī)范標準
住宅區(qū)、樓宇名稱結構上應具備專名和通名兩部分,專名在前,通名在后,專名應健康簡潔、含義明確、符合現(xiàn)代漢語使用習慣,通名應反映建筑物的功能類別屬性。住宅區(qū)、樓宇命(更)名應使用規(guī)范漢字,符合漢語語法規(guī)范和語言習慣,應含義健康,符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應名實相符,與使用性質、地位、規(guī)模、功能、位置相符合,避免“大”“洋”“怪”“重”的名稱。
03規(guī)范履行職責
住建部門負責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或更名受理、審查審核及審批工作。民政部門負責住宅區(qū)、樓宇命名、更名的意見反饋、備案和公告,配合住建部門做好材料審核等方面的業(yè)務指導。
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