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設立靈源街道英源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批復
靈源街道辦事處:
你街道《關于組建英源社區居委會的請示》(晉政靈〔2024〕9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設立晉江市靈源街道英源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和社區組織辦公場所設在陽光城小區39幢一至四層的公共配套用房,總面積1605.05平方米。
二、靈源街道英源社區管轄范圍:東至社馬路,西至英源路,南至靈安路、佳源路,北至靈石路。面積約1437.36畝,預計居住人口約2.1萬人。
三、請你街道加強工作指導,認真組織實施,強化宣傳引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建社區居民委員會,并依法選舉產生社區居委會成員,同時要切實加強社區建設,大力發展社區事業,落實社區建設經費,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強化社區服務功能,滿足居民公共服務需求,努力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