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已經出臺限購限價政策的40多個城市中,至少有合肥、石家莊、長春、貴陽、青島、廈門、中山等7個城市公布,政策執行的截止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截至12月11日,海口、福州、廈門、長春4個城市相關負責部門均表示將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樓市限購政策延續。樓市成交清淡,房價已開始松動,逐漸步入下行通道。在這個敏感的關鍵時期,限購令何去何從,引發各方關注。但筆者認為,是否繼續限購,還是先讓各地自主選擇為好。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那就是中央調控房價的決心只有加強而沒有減弱。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9日召開會議,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而從措辭上來看,房價調控的目的已經由“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變成了“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了。所以,地方應該怎么做他們自己應該明白。
其次,限購令的作用需要檢驗。有一種普遍的觀點是,在近兩年的房價調控政策中,“限購令”所起的作用是最大的。但這個明顯違反市場規律的限購令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近段時間以來,房價確實是不再上漲了,但導致房價拐點出現的真正原因很可能并不是限購令,而是“限貸令”――房貸利率的大幅度上浮。一段時間以來,好多地方的首套房貸利率上浮20%的并不鮮見,甚至出現過將首套房貸利率上浮為基本利率的1.5倍的報道。而這就相當于房價大幅度的上漲了,因為盡管說房子的零售價還是那個價,但購房者的買房成本卻大幅度攀升了,房子當然就賣不動了,現在不靠貸款買得起房的還能有幾位呢?再加上房地產商融資難度更大、成本更高,這房價還有理由不下跌嗎?而如果房貸政策不放松的話,在目前這一房價向下的觀點已經初步形成的大背景下,到底有多少人還會義無反顧地去買房呢?、
(海西地產投資網 馬彥凱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