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買2房用3房”、“N+1戶型”、“贈送入戶花園、大凸窗”……隨著“五一”小長假的臨近,多個樓盤紛紛推出促銷活動以推進銷售,其中“贈送面積”已成為眾多樓盤在推銷產品時的賣點之一,出現在各類宣傳廣告中。多種多樣的贈送方式,確實讓購房者頗為心動。但是,贈送面積是否算產權面積,購房送面積真的劃算嗎?業內人士稱,樓盤推出“贈送面積”吸引購房者的方式較為普遍,而總價低、使用面積大也確實能讓購房者得到實惠,但同時要提醒的是,“贈送面積”也存在一定的風險,購買時要謹慎。
贈送的形式 越來越多樣化
“五一”小長假即將到來,近期樓盤宣傳廣告通過各種渠道傳播,而“贈送面積”成了主要賣點之一,吸引著購房者的眼球。“N+1戶型”、“贈送入戶花園”、“2房變3房”……只要稍微留意,就能看到此類宣傳文字,一些樓盤銷售人員在介紹戶型時,也會拿贈送面積作為一大亮點加以推薦。近日記者走訪市場時,在泉州一樓盤售樓部,當記者表示兩房面積偏小、三房總價又太高的時候,一旁的銷售人員立即拿起戶型圖稱,該戶型有贈送一間房,兩房可以當成三房使用。而在另一樓盤售樓部,記者看見,一購房者對較高的公攤面積提出疑問時,銷售人員表示該房源實際使用面積并不小,因為除了銷售面積,另有贈送一間房及一入戶花園。
購房送花園,甚至送一間房的情況并不少見。在當前樓市,“贈送面積”已經成為售樓時的賣點,而且贈送的方式也越來越多樣化,比如贈送入戶花園、大露臺、地下室、挑高空間、大凸窗等,甚至還出現過多送一間房或送一個車位的做法。對此賣點,不少購房者青睞并為之心動。有購房者在售樓部就算起了賬,隨后認為目前樓盤的電梯房,公攤面積都在20%左右,也就是說購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只有80平方米,如果開發商能贈送一些面積,房屋居住的舒適度可以提升,心理上也能取得平衡。
贈送的面積 或許本不計面積
“贈送面積”究竟是不是真的贈送到手?是不是真的合算?有知情人士表示,所謂“贈送面積”只是一種吸引眼球的方式,其實該部分的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攤進了房價,“本來每平方米8000元,現在變成9000元,購買100平方米再贈送10平方米面積,算下來總價是一樣的。”而專業人士卻有著另一番說法。據介紹,現在市場上的贈送面積,多以贈送露臺、陽臺、入戶花園等形式出現,而實際上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有些形式本來就不計面積的,因此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贈送,只是一個營銷的噱頭而已。
按照《房產測量規范》相關規定,有些贈送面積是不計入面積,或者只算一半面積的。比如,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不計算面積;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不落地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于該尺寸不算面積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開發商承諾的贈送面積,實際上屬于小區業主的共有財產。比如頂層的露臺或底層的花園,如果贈送給某位業主,必定損害了其他業主的權益。況且從某個角度而言,對于小區內的公共使用面積,開發商實際上無權進行處置和承諾,所謂的贈送不過是促銷的賣點,入住后并不能真正得以兌現。另外,還存在一些開發商通過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違法搭建起來的“贈送面積”。
理性看待 別為了贈送面積而購房
專業人士認為,且不論贈送面積是否真的算是贈送,如果能將這部分面積合理利用,讓業主的居住環境得以進一步優化,就買賣雙方來說也是好事,但是購房者要理性看待“贈送面積”,選房、看房時,千萬不可為了贈送面積多,而沖動地出手購房。泉州一律師事務所鄭律師表示,一般情況下,贈送面積都沒有寫入合同,因此從法律角度來說,對于一些實際贈送的面積,購買前最好以書面形式寫入合同進行約定,以防今后萬一發生糾紛有據可依。如果贈送的是小區業主的公共財產,那么該贈送行為本身就不合法。
對于違法搭建起來的“贈送面積”,日后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比如居住的安全性、是否會被相關執法部門拆除等問題,“到時候業主無法維權,得不償失。”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規定,大多數“贈送”的面積只有使用權,并沒有產權。也就是說,這些面積并沒有在房產證上得以體現,如果遇到贈送面積縮水、拆遷、出售、繼承、抵押等情況時,購房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因此,購房者在買房時,如果從實際面積大、使用率高等角度出發,而看中有贈送面積的房源,最好綜合考慮各方面問題,并了解清楚贈送部分是哪些,有沒有實際使用的功能等問題之后再購買。
(海西地產投資網 馬彥凱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