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的數據顯示,泉州市原有閑置土地116宗、面積約259.73公頃,到2018年11月閑置土地已減少至25宗、面積約49.23公頃。共有210.5公頃(210.5萬平方米)得到合理利用。
對閑置土地清理等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市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約談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落實督察工作的進展情況。9月17日,市委書記康濤召開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約談會,要求對閑置土地要依法采取多種方式靈活處置。9月25日,市長王永禮帶隊赴晉江現場督查土地問題整改情況,實地督查企業項目閑置土地,并召開全市整改推進會,強調要依照現行土地政策,快速推進閑置土地的清理處置。
近年來為了進一步加快盤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泉州根據現有土地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先后出臺了《泉州市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實施方案》《泉州市閑置土地處置實施方案》和《泉州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印發<泉州市2017年度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對如何做好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的清理處置工作做出明確規定。
一、各縣(市、區)國土部門針對處置工作,明確責任科(室)、責任人,建立工作臺賬,并會同住建等有關部門逐宗分析原因,提出處置辦法。
二、對屬于政府原因導致的土地閑置,采取重新約定開竣工時間、協議有償收回、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置;三、對屬于企業原因導致的土地閑置,采取督促企業抓緊動工、征收閑置費、依法無償收回等方式進行處置。
東海總部經濟區早期僅有連捷大廈、匹克大廈等少數總部大廈動工建設,還有一大部分總部地塊并未開工建設,隨著泉州進一步清查閑置土地,近期東海眾多總部大廈已進入開發建設階段。
部分拿地多年的地塊也已啟動開發建設,少林路、城東、洛江、江南均有不少這樣的地塊閑置多年,業主通過合作開發的形式使其地塊得到進一步開發建設。
還有部分地塊因企業自身或手續問題,要么建設停滯要么停工,如豐澤街的皇族金融中心、刺桐路的刺桐里項目等;大量土地閑置不利于城市發展,也嚴重影響城市的形象和面貌。通過對閑置土地的處置,進一步推進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加快開發,有利于泉州城市的發展和城市面貌的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