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為減輕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壓力。5月1日起,符合條件者可在為期一個月內向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公積金貸款貼息。

申請對象
指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2019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3倍,在本市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房屋的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
申請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1.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面積人均未達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9平方米)或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員按3.32人計算,且在本市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房屋。
2.借款人在申請貼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約定正常還貸滿1年(即12個月)以上,且本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發生連續3期或累計達6期以上逾期歸還貸款的不良記錄,當前無未歸還貸款本息行為。
3.借款人在申請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12個月)以上。
滿足條件的申請者可攜帶五類材料在規定受理時間5月1日至30日,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五類材料
1.泉州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申請表。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或選房確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出具的正常還款明細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還款卡/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如有疑問,申請者還可撥打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電話12329或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門窗口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