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新年度積分優待開始受理申請
2020-2021年度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優待申請工作已于昨日啟動申請受理工作,將于2021年2月28日截止申請。市、鎮兩級流動人口市民化積分受理窗口同步開啟,請有意申請積分優待的流動人口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居住證和積分證明材料前往辦理。
據悉,申請人只要同時滿足“非晉江市戶籍人員、在晉江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工作的內地居民;持有在晉江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福建省居住證》;非機關事業編制人員”三個條件,就可報名申請晉江積分優待。
晉江市流動人口綜合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上年度放棄優待選擇的對象,可申請激活積分重新參與新一年度的排名。積分排名前1000名的流動人口,可享受優待政策,即可在政府提供的1000個公辦學校起始學位和1000套安置房中,按積分高低依次選擇;自行購買商品房的則給予5萬~8萬元現金補助。
特別提醒,有意向申請積分優待者,具體可到晉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社會保障分中心積分受理窗口、各鎮(街道)流動人口積分受理窗口或關注“晉江積分優待”微信公眾號查詢。
參加積分有啥優待?
子女入學
選擇上初中的,子女可與父(或母)在落戶鎮(街道)的戶籍人口,同等參加晉江一中、養正中學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戶鎮(街道)任何一所公辦初中申請入學,每所學校按申請人積分情況接收學生不超過10人。
選擇上小學或幼兒園的,子女可在落戶鎮(街道)任何一所公辦小學、公辦幼兒園申請入學,每所學校按申請人積分情況接收學生不超過10人。因派位或積分原因沒辦法按照優待意愿入學的,按就近原則優先安排服務區學校入學。
住房方面
選擇購買安置房的,100平方米以內部分按成本價照顧購買,超出部分根據市場價適當優惠。
選擇自行購房補助的,采取分類補助辦法,按照實際購買一手商品住房的面積給予5-8萬元的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