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南安一幅商住地成功出讓!
共吸引了泉州敏捷房地產、南安明發房地產、福建坤木房地產等三家開發商到場參與
最終
南安明發房地產以底價1.96億元
競得2023P04號地塊
土地面積55654㎡
毛坯限價7300元/㎡
南安2023P04號地塊
1.位置:梅山鎮芙蓉新城社區
2.面積:55654㎡(折83.481畝)
3.土地用途: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教育用地(幼兒園用地)
4.主要規劃經濟技術指標:建筑密度①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D≤25%;②幼兒園用地20%≤D≤35%。容積率①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1.0<FAR≤2.5;②幼兒園用地FAR≥0.8。綠地率①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G≥35%;②幼兒園用地G≥30%。
5.起拍價:19600萬元
6.毛坯限價:7300元/㎡
其他要求: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不設定保留底價。
(二)本地塊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扣除回購部分)最高銷售均價為7300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
(三)本地塊設定最高土地限價29200萬元。本次拍賣出讓在達到上限價格29200萬元之前,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拍賣過程中,競買人應價或報價達到限定的最高價2920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轉為競配建,即競報無償移交南安市政府或南安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的住宅建筑面積。每次競報配建面積應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上限價格29200萬元。
(四)競得人應按《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規定執行。
(五)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須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六)競得人應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心市區建設項目土地規劃審批工作的意見》(泉政文〔2021〕5號)規定執行,除重大項目經批準分期建設外,住宅應與商業同時同步建設;重大項目經批準分期建設的,最后一期建設必須包含住宅功能,單獨先行建設住宅的不得辦理預售手續。
(七)競得人應當在項目開工、竣工時,向市自然資源局書面申報;對不執行申報制度的,將向社會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出讓活動,并作相應的信譽記錄。
(八)2023P04號地塊回購房產要求和回購價格
1.回購房產要求:競得人須提供該地塊計容建筑面積3300平方米給梅山鎮人民政府或梅山鎮人民政府指定的第三人優先選擇回購,回購的具體為:計容住宅用房建筑面積2860平方米、商業用房建筑面積440平方米,車位24個。
2.回購價格標準:住宅用房的回購價格以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578元(含稅費綜合單價、人民幣,下同)計價;商業用房的回購價格以商業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037元(含稅費綜合單價)計價;車位按每個76949元(含稅費綜合單價)計價。
3.競得人須與南安市梅山鎮人民政府簽訂《南安市梅山鎮芙蓉新城E-01地塊商品房回購協議》,回購的相關要求以《南安市梅山鎮芙蓉新城E-01地塊商品房回購協議》為準。
(九)競得人應根據《南安市民政局關于征求南安市梅山鎮芙蓉新城一期E-01地塊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意見的復函》(南民函〔2022〕97號)要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并移交梅山鎮人民政府統一調配開展養老服務。
(十)競得人應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安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移交管理規定的通知》(南政辦規〔2023〕1號)《南安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南安市梅山鎮芙蓉新城一期E-01地塊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南資源規〔2022〕183號)無償建設及裝修幼兒園。幼兒園項目須按出讓人提供的建筑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設計,若競得人確需修改建筑設計方案的,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和南安市自然資源局同意后方可申請建筑設計方案變更。幼兒園項目應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幼兒園裝修標準應按照南政辦規〔2023〕1號文件要求執行。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并負責將不動產權證辦理至教育主管部門或南安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幼兒園建設成本及辦證所需稅費由地塊競得者全部承擔,同時做好相關手續和資料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