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洛江區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公示
為保障洛江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用地需要,維護被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報批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洛江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洛江區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并在充分聽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專家學者的意見后,征求了有關部門、成片開發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意見。現將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對該方案的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洛江區自然資源局反饋。
一、基本情況
洛江區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用地總規模為10.5324公頃。項目位于洛江區馬甲鎮馬甲村、永安村。
二、公示期限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
三、反饋方式
本方案在洛江區政府信息網站上公示和在成片開發范圍內所在村公告欄公示后,馬甲鎮永安村、馬甲村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其他社會公眾若對本方案有意見、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將意見(建議)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至洛江區自然資源局。為便于聯系并對意見進行歸納整理和分析,請如實寫明提出意見者有關單位或個人的名稱、聯系方式等信息。
本方案位于馬甲鎮鎮區,東臨仙公山風景區,南接仰恩大學,西接永安村,北接泉州市馬甲中學。
根據實地勘測調查,本方案成片開發范圍用地總面積共10.5324 公頃,其中農用地4.7909 公頃(耕地 2.1624 公頃),建設用地 5.7415 公頃,未利用地 0 公頃。
本方案實施周期為批復后第一年至批復后第三年,3年內實施完畢。其中:
批復后第一年實施面積3.2516公頃,完成比例40.43%;
批復后第二年實施面積1.3176公頃,完成比例16.38%;
批復后第三年實施面積3.4734公頃,完成比例43.19%。
片區開發后土地用途多樣,主要用途為居住用地。詳細如下:
居住用地面積4.5692公頃,均為城鎮住宅用地,用于住宅建設,容積率下限為1.0,容積率上限為3.0。
商業服務業用地面積1.6557公頃,均為商業用地,容積率下限為1.0,容積率上限為2.8。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面積1.9451公頃,均為教育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面積1.9346公頃,均為城鎮道路用地。
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面積0.4278公頃,均為公園綠地。
片區地理位置優越,緊鄰仰恩大學,距離泉州海絲野生動物世界約 3 公里,距離永安村蝴蝶蘭莊園約 1 公里,擁有數量相當可觀的潛在消費族群。
但片區周邊建筑較為老舊,房屋多為石結構建筑,鎮區現有商業以沿街底商為主,商業形態不夠豐富,布局不夠完善,對當地居民、大學生、游客吸引力不足。
本次開發方案將建設馬甲鎮永安片區商住小區項目,通過道路、商業、公園等配套項目的建設,優化片區路網交通,改善人居環境,助推城鎮風貌提質,落實“宜居優居”,讓群眾擁有布局合理、配套設施齊全,環境整潔優美的現代化居住條件,提升居民的幸福感,造福本地居民。
項目未來將建設大型商業服務業用地,打造集購物、餐飲、辦公、教育培訓、文化娛樂等于一體的商業中心,豐富的商業形態能夠切實保障群眾的日常高效快捷的生活需求,滿足當地居民以及大學生多元化的消費需求,補齊馬甲鎮商業配套短板,提質鎮區的商業環境。
能夠進一步提升鎮區商業的組織化、品質化、便利化水平,使城鎮商業布局更加合理、業態更加多元、功能更加完善、服務更加精細,為居民提供更加精準地商業便民服務。此外,該方案位于鎮區西部,是鎮區西拓的重要載體,能夠進一步拓展馬甲鎮區的容量,為鎮區人口聚集提供空間承載,緩解鎮區住房壓力。
截至目前,洛江區已批準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共4個批次4個方案,其中洛江區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1個方案)于2021年6月19日獲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洛江區 2021 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1 個方案)于 2021年7月19日獲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洛江區 2021 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1 個方案)于2021年11月19日獲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洛江區2022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1個方案)于2023年2月15日獲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2 個方案已按年度計劃完成實施,1個正按年度計劃實施中,1個未完全按年度計劃完成實施,未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