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福州市閩侯縣宣布
取消安置房5年交易年限限制
記者從閩侯縣獲悉,11月7日起,對安置房上市交易調控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取消閩侯縣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拆遷安置房5年內上市交易限制規定;
☞補交差價款或土地出讓金即可上市交易。
這意味著拆遷戶們
自取得安置房不動產權證之日起
即可根據自身意愿自由買賣
不受年限限制
記者了解到,2018年,《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閩侯縣住宅房屋征收實行安置型商品房補償安置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施行。
其中規定,“安置型商品房可進行交易活動,原則確定安置型商品房回遷分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