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支持半導體產業人才引進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支持半導體產業人才引進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支持半導體產業人才引進若干措施
為加強半導體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吸引和集聚半導體“專精尖缺”人才,推動我市半導體產業高質量發展,在《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和《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涌泉”行動集聚各類人才在泉創業就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辦發〔2022〕5號)等政策文件基礎上,結合我市半導體產業發展和人才工作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適用對象
本措施適用于在泉州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繳納各項稅收,具有5人以上穩定技術團隊,有一定數量知識產權,在半導體集成電路領域(包括EDA工具、邏輯電路、存儲器、光通訊、特色工藝半導體、寬禁帶半導體、Mini/Micro LED、OLED、激光器及激光裝備、激光顯示等)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裝備與材料等企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研發等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二、主要內容
(一)支持高端創業團隊來泉落地
1.對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等頂尖人才或攜帶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來泉落戶的創業團隊,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給予項目基金扶持。〔責任單位: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市科技局、財政局、國資委、金融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提高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2.經確認為我市高層次人才,且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行政區域內無住房、未享受相關安居保障優惠政策的,選擇在泉州自行購買我市商品住房解決居住問題的,在泉政辦〔2021〕29號文件原有經費渠道享受購房補助的基礎上,對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購房補助,分別給予提高20萬元、2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社局、財政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3.經確認為我市高層次人才,選擇自行到市場承租住房的,在泉政辦〔2021〕29號文件原有經費渠道享受租金補貼的基礎上,對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租金補貼,按面積標準乘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0.5倍給予提高。(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社局、財政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柔性引進高端人才
4.支持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柔性新引進年度報酬在60萬元及以上,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60天的境內外知名專家,經審核通過后,按企業實際支付該專家計繳所得稅勞務報酬總額的10%,給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引才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2年,每家用人單位每年柔性引才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市人社局、財政局)
(四)提高基礎性人才優惠力度
5.稅前年薪30萬元及以上,擔任中層以上技術崗位的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及柔性引進人才除外),由縣(市、區)受益財政按人才工資薪金地方財政貢獻的25%予以獎勵,累計獎勵期限不超過6年。(責任單位: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6.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取得碩士、博士學位,且符合泉州市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相關緊缺專業人才(以當年度《泉州市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為準),畢業后3年內到我市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企業穩定就業或創業,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并落戶泉州的,其中,應屆畢業生在泉委辦發〔2022〕5號文件原有經費渠道享受一次性生活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提高本科1萬元、碩士2萬元、博士3萬元;其他畢業生分別給予本科1萬元、碩士2萬元、博士3萬元一次性生活補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財政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7.鼓勵各縣(市、區)在現有人才政策基礎上,出臺加大支持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第六、第七層次人才政策,提高對產業基礎性人才的吸引力。(責任單位: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五)升級子女教育服務
8.就職于我市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企事業單位的碩士研究生,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
三、附則
(一)本措施與我市現行政策存在交叉重疊的,按照“就高擇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二)本措施中所涉及的高層次人才指經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并在管理服務期內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
(三)本措施涉及的專業技術人才審核工作由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四)本措施中提高購房補助和租房補貼所需經費由市、縣兩級財政參照泉政辦〔2021〕29號文件規定比例承擔;柔性引才補助、一次性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市、縣兩級財政參照泉委辦發〔2022〕5號文件規定比例承擔。
(五)人才購房補助、租房補貼、一次性生活補助、升級子女教育服務按泉政辦〔2021〕29號和泉委辦發〔2022〕5號文件明確的原有政策兌現渠道執行;高端創業團隊落地、柔性引進高端人才、人才工資薪金貢獻獎勵由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牽頭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進行兌現。
(六)人才或用人單位違法違規或通過弄虛作假行為享受優惠政策的,終止其享受的相關待遇,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七)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泉州半導體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